公众全民讯(张绍桥)为适应刑诉法的实施,规范执法办案工作落到实处,黄平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规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以下简称为“同录”)工作。
加大同录硬件设备投入。
硬件设备是同录工作的基础,为适应同录工作的需要,确保同录设备与检察工作需求相适应,首先加大对同录硬件设备的投入,参照省检察院标准,购置了三套高清同录设备,确保了录制的音像资料声音清楚、图像清晰。同时还购置了专用放置同录音像资料的铁柜。
规范讯问场所建设。
根据《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的标准,对该院的讯问室和该院在黄平县看守所专用讯问室,从灯光、墙壁软装及颜色、吸音隔音处理、除湿调温装置、设备参数和标准、编码格式技术等按《规范》标准和保密要求进行了重新改建。
强化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水平。
该院配备了专职同录人员,同录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制,经省检察院组织的同录工作培训,四名干警取得了同录资格证,同时通过交流和组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了同录人员的技术水平。
规范同录程序和操作。
根据《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该院对同录工作从受理到归档进行了详细的规范。要求从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后,办案人员先填写同录申请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技术部门,技术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指派录制人员进行录制,同录要求做到全面、全部、全程“三全”录制,录制结束后要求讯问人和被讯问人当场签字认可后封存,技术部门做好同录帐台登记、同录原件归档管理等工作。
通过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录工作规范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检察干警依法、文明、规范办案的执法观念进一步增强;二是有效保证了所办理案件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提升了案件质量;三是办案全过程实现了“透明化”,不仅保证了司法实体公正,也保证了程序公正。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