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冯舒)生活中有这样的一些人,总是喜欢贪点儿小便宜,却浑然不知这其中往往潜伏着更大的危险。
近日,敦化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一个失业的老汉,无证驾驶一辆三轮摩托,与同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车主受伤,车辆损坏,经济损失近万元。在庭审中老汉一直强调自己是无辜的,说是摩托车撞了自己三轮车的后轮,认为自己不应当赔偿这么多钱。殊不知这些钱都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然而,不幸的是老大爷的车并没有投保交强险,也就是说这些损失都要老大爷自己掏腰包。当办案法官问老大爷为什么没有投保交强险的时候,老大爷理所当然地说“我的车就是拉个冻鱼,这么近的路,没寻思能出事啊,那保险费还那么贵”。这种侥幸心理是很多人惯有的,然而正是这种侥幸的心理,往往给我们埋下了更大的“灾难”。省了千元的保险费,承担了万元的赔偿,岂不是得不偿失!这个账我们都能算明白,可是却总认为自己不会是倒霉的那一个,认为这钱交了白瞎,往往是贪了小便宜,最后吃了大亏。类似的事件在生活中不胜枚举,却依然有人在这同一块石头上绊倒,上演了一场又一场的悲剧。三思而后行,切勿怀着侥幸的心理,导致贪小便宜,吃大亏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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