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违建厕所渗漏长达三年 处理艰难我们苦不堪言
我是福州市五四北三木家园x号楼xxx室住户。我家楼上xxx室房主徐xx,买房长期对外群租,在室内砌墙隔成多间,群租近20人,不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擅自在没有做过防渗处理的地方增设、违建厕所(他家现有三个卫生间,四个马桶 ),从2012年起他家马桶污水一直向我家卧室承重墙体里渗漏,再从承重墙体里向墙表面浸出直径大约一米的黑黄色的污染面,污染面距楼顶40厘米,与楼上xxx室徐X家的马桶在上下一条垂直线上。
室内砌墙隔成多间,增加楼板净荷载;在没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增设违建厕所,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我们的生活、工作和休息。
滴水穿石,污水渗漏长达三年之久,已导致我家卧室墙面疏松、成粉状;楼板已被徐X割成20厘米左右宽、8厘米以上深、1米至2米长的深沟埋设排污管;楼板与承重墙体一定程度受到损坏,继续侵害,将严重影响房屋的承重结构。如图;
以上这些都是国家住建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禁止行为。
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群租不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违反了公安部(第24号令)“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公安、社区、物业对他已下限期整改通知,徐X拒不改正,反而造成事实后果。并拒绝、阻碍物业、社区和派出所进行现场查看,使其所作所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
最近海峡都市报和福州晚报连续追踪报导了福州类似上述“群租房乱象多,有法可依无法执法”等相关文章,并在全国许多网站转发,从报上、网上了解到:市房管局和市建委两个部门都否认是自己的权责,而都说是对方的职责。究竟谁负责?福建省住建厅至今近二十天拿不出一个说法,使国家政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自2002年至今一直无法执法。
党的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国”,并提出具体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
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
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
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信于民。
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特向有关单位反映如下:
1、楼上房主徐X对外群租20人,长达三年,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和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4号)第九条和物业管理条例;
2、楼上房主徐X在室内砌墙隔成多间,增加楼地面净荷载,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七条;
3、将没有防水要求的卧室增设、违建厕所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禁止行为。
4、为埋厕所排污管把楼板已被割成20厘米左右宽、8厘米以上深、1米至2米长的深沟;滴水穿石,违建厕所污水渗漏长达三年之久,已导致我家卧室墙面疏松、成粉状;楼板与墙体一定程度受到损坏,继续侵害,将严重影响房屋承重结构。此行为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禁止行为。
5、楼板和墙体是我们共有资产,我的部分财产安全受到了损害,徐X违反了物权法第九十二条。
6、具物业反映403室徐X装饰、装修前没有向任何部门打个招呼,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第十四条。
恳请各媒体伸张正义,弘扬正气,打击不法行为,传递正能量;恳请督促福建省住建厅对国家政令长期在福建不畅通、不执行必须有一个说法。
恳请督促福建省公安部门对公安部(第24号令)《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一是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二是执行(第24号令)《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
恳请督促福建省有关部门执行国家政令(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坚决杜绝福州群租房违章建筑、违章出租越演越烈的行为,切实把“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的口号落实到实处。福州群租房违章建筑、违章出租越演越烈的行为,需要由政府有关部门疏导、沟通和调解,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政府有关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要让业主过多的承担社会责任。
贺先生
2015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