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车彦霖)敦化市某镇男子严某发现妻子与他人暧昧,便冒用妻子微信与情敌相约见面,并将情敌打伤。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
被告人严某今年42岁,是敦化市某镇的农民。2014年10月,严某发现妻子行为异常,对自己也不那么关心了,严某开始留意妻子的一动一动。令严某没有想到的是,妻子竟然背着自己与邻村的陈某保持着暧昧关系。严某强忍怒火,趁妻子在院子干活时,偷偷拿出妻子的电话,以妻子的身份给陈某发微信,约陈某晚上在村头见面。陈某接到信息并没有怀疑,而是爽快应约。
10月26日18时30分许,严某早早等在村头,当陈某出现后,严某将压抑的怒火全部发泄出来,用铁管将陈某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调解,严某与陈某就案件附带民事赔偿事宜达成了调解协议,严某赔偿陈某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2000元,同时严某得到了陈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该起案件后认为,被告人严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因民间矛盾激化而引发,被害人亦有一定过错,且严某在案发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对严某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严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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