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张永才 钱峰)喝完酒后,本该在家休息,可五河县张某却想起要下乡收一笔借出的外债。在其刚驾车走出小区不久,便被执勤交警带了个正着。为此,张某被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处于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
8月13日下午,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关中队民警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纠, 15时38分,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皖C77XX6的小型汽车由国防路由北向南驶来,在距离执勤点约200米远处时,该车走走停停行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怀疑该车有违章嫌疑,随即主动上前拦停该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在接受检查时,执勤民警便闻到驾驶员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民警对该驾驶员当场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查明驾驶员张某在自家吃饭喝酒后,本来要休息的,突然想起乡下还有一笔借债要收回,于是就驾车从家中出发,当车辆刚驶出住宅小区不远,突然发现交巡警正在前方设卡检查,顿时慌了神,正在犹豫之间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执勤民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张某予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受到处罚后的张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悔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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